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2.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3.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房屋买卖合同具有的特征如下: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找法网提醒您,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因涉及不动产,适用不动产的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