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被继承人是生前立了遗嘱表明是保管合同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若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可以,有限合伙人死亡时,无论是自然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是有限合伙人及其他组织的终止。合伙人的继承人都享有以下权力:
(一)办理合伙人退伙结算,将已死亡有限合伙人在企业的财产份额退伙结算给继承人。
(二)继承人无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继承已死亡有限合伙人在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资格,使继承人成为有限合伙人。因为有限合伙人无需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只需承担有限责任。
继承人在遗产进行处理前放弃继承权的,而放弃继承权后,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其他继承人同意撤销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保管合同能否继承相关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只要是符合了法律的规定继承也是可以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