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医院死亡,医院不肯提供病历,能让医院担责,但需要老人死亡的原因是医院所导致的,可以根据老人的病历进行鉴定是否是医院的责任,若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责任等。
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老人在医院死亡,医院不肯提供病历,能让医院担责,但需要老人死亡的原因是医院所导致的,可以根据老人的病历进行鉴定是否是医院的责任,若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则需要承担责任等。
解决病历被伪造的医疗事故纠纷的,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篡改伪造病历法律后果,相关人员或者单位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造成他人的生命安全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