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当日给开发商缴纳了2个点的维修基金和2个点的产权证费,请问国家对城市建筑房屋销售这块我现在可以告开发商违约或者其他之类的吗?
更新时间:2018-12-11 19:10:54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1年8月在某开发商处购买了
商品房一套,2011年10月开始还房贷,2012年8月开发商开始交房,交房当日给开发商缴纳了2个点的
维修基金和2个点的产权证费,还有委托开发商代办手续费用。直到2015年5月本人去银行提前还款时候发现开发商仍然未办理
房产证,从买房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房产证还没下来,请问国家对城市建筑房屋销售这块有没有硬性规定产权证必须多久能办下来,我现在可以告开发商违约或者其他之类的吗?请律师解答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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