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以后,但是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就必须签订合同,还是需要对照旧的合同法.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更新时间:2018-12-15 16:06:26
问题描述:
我是2007年12月13日去公司上班的,当时说好试用期是一个月,试用期过了以后,公司将工资做了适当的调整,但是一直都没有签订
劳动合同,直到4月份签订了合同,并且我要求在劳动合同上写明
劳动报酬,但是单位说不用写,如果写了也只能是个依据,说具体工资还是看发的时候才能定的,这个违反了08年新的合同法,并且
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满后就必须签订合同,若不签订则要支付2倍工资,但是由于我是07年12月开始去这家公司上班的,不知道新的合同法是否适用,还是需要对照旧的合同法.公司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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