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一个月,今天叫我签合同,我提出辞职,主管说要我办理离职手续,KTV这样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18-12-17 03:19:3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KTV当服务生,
试用期为一个月,今天叫我签合同,上面说签了合同
工资从试用期的1200涨到1500,合同是半年的,如果在合同期内只干了2个月,则离职的时候要扣除300*2=600元钱,3个月就是900元钱,以此类推,且不买社保,因此我感到不合理,今天试用期刚满一个月,我提出辞职,合同没签,主管说要我办理离职手续,也就是继续上班,1个月内他什么时候招到人,什么时候放我走,没招到人,继续干一个月我才能走,如果不这样的话我工资一分钱也拿不到,KTV这样的做法违反
劳动法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