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是否包括《劳动合同法》?
中方员工在大陆家里工作,与外方签订雇佣合同,无劳动合同。
2、被外国公司在国内的代表处聘用,通过外企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调往外国公司在香港的总部,但实际上班地址在该外国公司的另一个国内的办事处。外企人力公司为了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我写了离职申请书,解除与外企人力公司的劳动合同,随后跟总部签订了雇佣合同,外国公司及外企人力公司的这种做法合法吗?但我没有证据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