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国企改制,还是把岗位和薪酬空着不填写。协商不成,我能否以公司不续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要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9-01-26 15:03:15
问题描述:
中小国企改制,国资委要求接管公司和职工签订3年
劳动合同,但是新公司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有职工在签订合同中的岗位和薪酬全部空着不允许填写,目前为止合同时间已经过去2年半,还有半年到期。我是改制前的副厂长,改制后为副总(有红头文件任命),工资5200元,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续签合同,肯东续签合同还是把岗位和薪酬空着不填写。我能否要求续签时在岗位上填写:副总,在薪酬上填写:5200元????如果公司不填写我是不会续签合同的。如果公司执意不填写,协商不成,我能否以公司不续签合同为由,
申请仲裁要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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