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签租赁合约情况下,可不可以出信要求对方一个月后离开的同时还注明如果愈期不迁出要加租多少多少,做法上合法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06-28 18:11:18
问题描述:
在
广州,在没有签订
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该居民曾收到两个月的押金。如果另一方开始拖延租约,并且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们不会离开,您能否写信要求另一方在一个月内离开,并说明如果另一方不搬出去,将增加多少租金,如果另一方不回复也不搬出去,您能否收回新的租金?这种做法合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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