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可申请三个月的病假。
2.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可给予六个月的病假。
3. 医疗期计算方式:
a.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b. 医疗期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c. 医疗期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d. 医疗期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e. 医疗期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f. 医疗期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 在医疗期内,企业职工享有相应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具体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