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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杨**与被执行人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长执字第01777-1号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杨**在银行存款。现因案件执行需要,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山银行存款人民币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长执字第01777-2号
  •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杨家权

  • 被执行人:杨**

审判人员

  • 代理审判员张凯

  • 书记员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