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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权、林*与延吉市**有限公司之间工亡待遇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延吉市**有限公司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林权、林*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裁判日期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延执字第775号
  •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5
  • 案由 其他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通知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李**,女,1962年9月2日生,朝鲜族,无职业,现住延吉市建工街。

  • 申请执行人林*,男,1998年4月7日生,朝鲜族,无职业,现住延吉市建工街。

  • 申请执行人林*,男,1994年8月6日生,朝鲜族,无职业,现住建工街。

  • 被执行人延吉市**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金汝柱,该公司经理。

审判人员

  • 执行员胡宗峰

  • 书记员韩曙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