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预告登记要多久

更新时间:2021-07-07 14:40: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所谓预告抵押登记也就是指购买者同时与开发商、银行签订了买房的合约及借贷的合约后,在房管局的房屋备案系统中会进行预抵押登记,这就是预告抵押登记。那么,预告登记要多久?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押权预告登记要多久

一、抵押权预告登记要多久

现在法律上还没有关于预告登记证的办理时间的规定,具体需要办理多久,并没有一个标准的回答,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如果在办理预告登记时可以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办理的时间也就相对越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立法机关的立法理由为:“预告登记的功能是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处分其权利,以保障债权人将来实现债权。这些处分行为既包括一房二卖,也包括在已出售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等行为。即该规定是为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解决商品房预售中出现的开发商一房二卖,或者对已销售给购房者的期房私自设定抵押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而规定的,其实质是为了限制开发商对预购商品房的处分。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理由为:

一是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成立之时,贷款银行已经按照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一次性将全部贷款划转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即权利人已经为获得物权保护而先期支付了对价;

二是预购商品房虽无权属证书,但具有商品房预售资格的开发商前期已投入了25%以上的工程建设总投资,并且已交付了全部土地出让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即期房及其附着的土地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是一项尚有待法律明确其权利边界的财产;

三是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预告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后,向登记权利人发放登记证明,即该登记权利已经履行向社会公众公示的程序。

3、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

4、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

三、我国关于预抵押登记制度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依照本条规定,不仅“所有权”可以申请预告登记,包括抵押权在内的“其他物权”亦可进行预告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要多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预抵押登记有担保物权效力。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若您还有不清楚的,可以随时到找法网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动产抵押登记的变更应当由双方签订动产都按等级变更的合同,然后准备好原来的动产抵押登记书,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动产抵押变更登记书,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共同到抵押
预告登记与抵押权预告登记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预告登记 抵押权预告登记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抵押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抵押预告登记怎么办理
预告登记及效力
商品房预告登记及抵押权预告登记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已签合同的区别?
预告登记只保留在一定的时间内优先鉴定合同的权力。
债权转让无因性的内容
债权转让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
如拆迁房屋由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怎么办?
不知道您是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呢还是房产抵押贷款手续?如果是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就是带上房产证和原始购房合同,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就可以
贷款人贷款到期与银行协商还款,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但是下列情形的除
我给邻居家担保约定期限为三年。二0一八年担的保。二0二三年被银行起诉,是不是过了担保期了?
过了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届满的,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拒绝。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老公在车做抵押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未经同意的抵押效力待定,不同意抵押的,就不发生车辆抵押的效力,可以要求确实无效,要求返还车辆,给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如果车子被别人私自
这个贷款是有授信期限的。信贷员有什么责任?加上的这两个人还怎样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无责: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且新贷与旧贷又非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保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