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三)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四)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由此可知,要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再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前往土地规划局申办即可,而如果是国有建设用地,还需要准备其他材料,如上述所列。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