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别

更新时间:2021-10-27 10:11: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自物权指的就是所有权,与物权相对应存在,他物权则与自物权不同,这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别?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别

  一、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别

  前者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 后者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

  前者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是完全的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具有永久性、独占性、弹力性(即将权能分开行使)

  后者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限制物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中的一部分,是有期限的物权,同一物上可以有两个他物权。

  相同点:客体都是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用益物权的客体限于不动产);都是对世权、财产权、支配权;都需要通过交付或登记等公示方式取得;都具有排他性,优先性(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都具有追及效力和法律保护请求权。

  二、自物权与他物权包括哪些

  (一)国家的所有权

  国家的所有权包括以下八类: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矿藏、水流、海域;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二)房屋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不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除外。

  三、自物权定义

  物权

  语音 编辑 讨论 上传视频自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自己的所有物所享有的物权。通常即指所有权,在大陆法物权分类中与物权相对应而存在。但按某些国家的民法理论和实践,所有权以外的物权也可存在于所有人自己的物上,如土地的所有人可在自己土地上为自己利益而设定地役权或担保物权。但此类例外并不影响自物权概念在学理上的存在。

  自物权与他物权区别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自物权是对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即所有权,他物权是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
财产所有权是一种自物权与相对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自物权和他物权按照什么分类
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
他物权和自物权哪个优先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主要含义包括: 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 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 3、他物
所有权和物权有什么区别?什么是所有权?它和物权有什么区别呢?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所有权包含可对物进行任意处分
请求权和形成权区别,民法中的请求权和形成权这两个权利有什么区别吗?
请求权和形成权区别如下: 1、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又可以分为债权性请求权和物权性请求权。 形成权
轻二伤比轻三伤的区别
A你好,事故情节和赔偿不一样
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的区别
这个问题不适合在这里探讨,如果你有兴趣可以到有关的学术论文中去探讨
什么时候可以发放农村统一办理的宅基地房产证?
你好,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应由房产管理部门发放房产证。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一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由某一个机关统一发放。
房子设立居住权期限是多久
居住权期限依合同约定。合同应明确期限、住宅位置等,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权利消灭,需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若无约定,可依法处理。
结婚两年后,妻子的父母想把所有权转让给女儿(和妻子)妻子得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另外一方则失去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相关法律规定的财
汕尾改造房屋诉讼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
购买房子给你首付还在申请贷款中,期间可以更换房产人名字吗
可以更换,但情况不同操作不同。直系亲属间更名较简单,非直系需办转按揭或一次性还清贷款。具体操作需与银行和相关部门沟通确认。
临沧改造房屋诉讼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纷诉讼要走的程序有:当事人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依据:《国
南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合并成那个单位里面了
法律分析: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情况,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至中心服务网点办理单位注销登记。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