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宅基地流转和农村承包地的流转不同,目前宅基地的流转基本上只存在“转让”这一种形式。也就是会造成原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丧失,因此为了避免宅基地的使用权落户到非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手中,损害本村其他村民的土地权益,只能转让给本村的人员。除了要是本村人之外,还要求宅基地受让方不能在本村拥有其他宅基地,否则转让的这块宅基地将无法进行过户,日后容易带来宅基地纠纷。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五)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进行限制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因期限届满而消灭。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用益物权。
综上所述,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目前宅基地的变更基本上只存在“转让”这一种形式,且需要满足一定的转让条件。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变更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