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不可以设立留置权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是不能行使留置权的,只有被债权人依法占有的动产才能行使留置权,债权人是没有占有不动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留置权取得的方法如下:
1.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2.债权人应当享有债权并已届清偿期
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民法典》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权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找法网提醒您,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