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遗失物没有报酬请求权,只有对因为管理遗失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请求权。当事人拾得遗失物是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因为构成善意取得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受让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以合理的财产受让、受让的财产需要登记的已经登记,没有登记的已经交付。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尽义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捡到遗失物没有报酬请求权,只有对因为管理遗失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请求权。当事人拾得遗失物是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的,因为构成善意取得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受让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以合理的财产受让、受让的财产需要登记的已经登记,没有登记的已经交付。
捡到遗失物不能请求报酬,除非遗失人有承诺给付报酬,拾得人有要求权利人给付必要费用的请求权。拾得遗失物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因为构成善意取得的条件主要包括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是善意的、受让人需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转让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