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对标的物进行留置,并以此收取孳息,若对方无法偿还,进行拍卖标的物所得的金额,具有优先受偿权,但需要妥善保管留置财产,若是在保管期间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五十一条:【留置权人的保管义务】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对标的物进行留置,并以此收取孳息,若对方无法偿还,进行拍卖标的物所得的金额,具有优先受偿权,但需要妥善保管留置财产,若是在保管期间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管的物品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保管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有偿保管的,保管人应当尽到保管义务,导致物品损毁的,应当赔偿。保管是无偿的,只有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才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