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办事指南 劳动就业 正文

晚育产假规定多少天

更新时间:2020.11.24    浏览量:

摘要

虽然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但这并不与原先提倡的晚婚晚育政策相冲突。与早婚早育者相比,我们更加提倡的是晚婚晚育,这从其可享受到的福利待遇就可以看出来,就如晚育的已婚妇女其所能享有的产假明显的长于早育者。那么具体的晚育产假多少天2020?具体的规定小编将在下文为您介绍,请继续往下了解。

一、晚育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略有不同)。晚育有利于青年妇女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数和人口增长速度。晚育会使生育年龄推迟,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二、2020晚育产假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6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以广东地区为例,广东新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综上所述,晚育产假最少有160天左右的假期,但在实行过程中存在地区或者单位差异,也就是说晚育产假多少天2020具体要根据当地的规定或所在单位的规定而定。需要注意的是在休产假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或拒发工资给该女职工,如果存有这一情况的新生妈妈们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