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出让的,出让不仅要考虑出让的方式,也要考虑出让的年限问题,当然,很多人对此还不是很了解。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多久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力者依法或依约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所以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转给他人的,具体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三种。
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再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为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一般居住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
1、挂牌
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2、拍卖
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3、招标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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