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8-05-31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每个公司新入职的员工都会经历试用期,试用期是否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解答抑或。

  一、试用期间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也要签合同,根据《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其劳动者之间,自录用之日起一段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签、拒签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允许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而且,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因此,若是用人单位先试用后招用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二、试用期间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说明,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从时间上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部分。无论试用期还是合同期,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受同一个劳动合同的约束,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不按《劳动法》规定单独约定试用期和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单独订立劳动合同的认定为试用期无效,合同期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订立劳动合同的,那么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法定的强制制度,是必须要执行的,没有任何余地,任何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户口不在企业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有一定的麻烦,如果公司为你办好居住证后,缴纳社会保险就方便得多。如果你在试用期间辞职,企业也应当按照你的工资标准,从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时起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得知试用期也是要签劳动合同的,若是不签或是没有签,是违法的行为。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试用期怀孕,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试用期可以不签合吗。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和我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你好,建议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签订合同,如果不签可以去投诉。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正常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之间可以不签合同吗
你好,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便可以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
你好,是需要签订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申请一年内相应的双倍工资
槟榔能在外卖平台超市卖吗?
您好,可以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高中不想退学,但档案有处罚可以撤销处罚
学校做出的处分是不会依申请撤销的,除非是学校违法做出处分。您可以到学籍科查看档案
巴中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
法律分析:一般在1000元每小时左右,律师的咨询费用收取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政府的指导规定能进行确定。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具体要看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惠州丧葬费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案件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你们律所在济南吗?
你好,请问有什么纠纷呢
你是江安的吗?
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