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7-09 17: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现在的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房子,对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房子就意味着一个家的归属,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经济上出现问题会选择贷款,那么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借款合同应包括:

  (一)贷款种类和用途

  贷款的种类为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只能用于购、建、修自有房产,不得挪作他用。

  (二)贷款的金额和利率

  贷款金额大多数只能为购房款或修建住房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贷款的期限和还款方式

  贷款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年。

  还款方式一般有两种:月均还款法和累进还款法。

  月均还款法指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偿还额足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累进还款法是指贷款期限内,逐年或每隔几年递增偿还额,但每年或某几年内各月均以相等的偿还额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可以自由协商,约定还款方式。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如果需要变更和解除,必须经过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五)违约责任

  对于贷款方来说,不按合同的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借款方是其最常见的而违约行为;对于借款方来说,其可能发生的违约行为就比较多,主要有以下行为:

  1、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息;

  2、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文件;

  3、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4、借款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再抵押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活动的;

  6、在同一贷款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分支机构取得贷款的。

  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房产抵贷款数额,即贷款金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借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五)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践中,在一般情况下,借款方和贷款方都是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为一个统一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一经设定抵押权,原房屋所有人的权利将受到一定限制,但抵押人仍然可以买卖、出租该房屋,且转让、出租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房子抵押银行需要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房子抵押银行签署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1、办理现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其次,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可以在单位缴纳五年社会保障,享受养老金待遇吗?
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缴纳三年社保后,农村户口辞职后可以退保吗?
社保退保分两种情况:1、外地户籍的农村居民,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在该市继续就业、确实无法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可申请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并一次性
新的劳动法是如何识别工人在上下班途中遇到车祸死亡的?是工伤吗?
您好!【1】建议先和单位协商解决,不成收集相关证据材料;【2】向所在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3】若是构成伤残的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4】再劳
中介机构要求暑期工提前离职,暑期工人不懂事,离职被扣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我是一个实习生,但是我差不多5月8号要离职,4月30号那天他进去线了,我想5月4号休息口头上他答应了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当地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特殊工种过了55周岁还能申请办理吗?
特殊工种认定由单位上报,社保局审核,达到相关要求的给与批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且
你好,当月自离,上月工资会受到影响吗?
自离不影响上月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
我在公司原本是15号发工资然后我银行卡被冻结了又不了公司就说25号发怎么办
银行卡冻结后遇到发工资,工资打得进去的,只不过取不出来,只有消除冻结后方可提取。也可以和单位沟通更换工资卡,这样工资就可以正常支取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