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可不可以再次起诉要分情况。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的,也没有超过起诉期的,可以再次起诉。如果没有新的证据的,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撤回诉讼请求能否再起诉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的,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
2.如果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如下:
1.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
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的即胜诉权的否定;
3.不仅适用于一审程序,而且适用于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4.既适用于原告及提起反诉的被告,也适用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只能适用书面判决形式;
6.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
找法网提醒您,下列情况可能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
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