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离职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说明离职、做好工作交接、办理社保以及个人档案转移手续、结清工资等。需要办理的手续有将离职申请交给负责人签字、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等。
员工离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要提前30日写书面辞职报告,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逐级进行审批;
2.单位同意离职后,办理交接手续;
3.要求单位结算未支付的工资;
4.找法网提醒,单位还要向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好以下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员工离职后,单位需要马上结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是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的。公司没有权利在不经职工同意的情况下,直接等到下月初给在岗职工发工资的时候,再给离职的员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