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了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要分情况,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依照《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合法解除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确定。
解除劳动关系了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分3种情况:
1.违法解除。找法网提醒您,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合法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算办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标准计算,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
前十二个月构成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基本收入、绩效提成、管理津贴、基金奖励。
不计算在平均工资的为:社保扣款、员工福利(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集团公司周年庆发的钱(如果作为工资发放可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