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待遇补偿需要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医疗机构收费收据等。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等。
申请工伤待遇补偿需要的资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
3.工伤发生当月的缴纳工伤保险费名册(缴费大厅负责人签字盖章)
4.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另有用途请事先自行复印);
5.住院的提供住院证明、医疗证明书、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出院证明;门诊提供病历或疾病证明书复印件;门诊检查的需要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包括B超、X光、CT、核磁共震等);
6.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包括住院用及门诊);
7.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须提供《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
8.继续治疗的需提供《继续治疗确认书》原件;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项目如下:
1.住院伙食补助费。
2.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
4.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的伤残职工,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待遇赔偿后不是必须解除劳动关系。找法网提醒您,经劳动者同意的,可以继续保留劳动关系,并给予劳动者一定的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同时,还要区分工伤受伤程度进行处理。工伤赔偿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否则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