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产权有问题的管理部门包括当地的房管局、村委会、或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为首先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农村房屋产权有问题的管理部门有:
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处理: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如何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解决,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如果还是没有解决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的做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找法网提醒大家,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