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期限规定:保密协议的有效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不干预、不调整。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保密协议。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明显的区别: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另外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这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忠诚义务,如果因为泄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得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就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劳动者承担保密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在一定范围、地域和期限内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
3.劳动者履行保密义务的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保密协议的补偿金在我国的法律中没有具体标准规定,但是允许合同当事人就保密协议的补偿条款或者保密费用自行协商约定,法律对此不限制。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合同当事人签订的保密协议中有竞业禁止的条款,应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