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当我们签订合同时,会发现签订了一份主合同后,还要签订一份从合同,当我们在后来的履行义务时,从合同被解除了,而主合同还在,那么解除从合同时的法律效力及于主合同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第六百三十一条:【从物与合同解除】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有时候当我们签订合同时,会发现签订了一份主合同后,还要签订一份从合同,当我们在后来的履行义务时,从合同被解除了,而主合同还在,那么解除从合同时的法律效力及于主合同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在商品交易时,我们想购买的某样物品可能需要附带另一物品一起购买,这就是法律上的主物与从物。根据规定,从物是附属于主物的,那么关于主物与从物在解除合同时的效力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