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的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还有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
第七百九十七条:【发包人的检查权】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的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还有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
停缓建后发包人的责任有提供设计依据资料,还有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并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质量的材料、设备,进行外部协调工作,以及建设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