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4月司修订了原员工离职规章制度,增加了离职期,并根据职位级别设定了3至6个月的离职期。但是,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离职期,以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离职期。该制度的修订直接发布,没有事先征求意
更新时间:2022-04-28 23:22:33
问题描述:
公司于4月司修订了原员工离职规章制度,增加了离职期,并根据职位级别设定了3至6个月的离职期。但是,员工入职时签订的劳动
合同中没有离职期,以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离职期。该制度的修订直接发布,没有事先征求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规定的离职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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