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口头说放桩位的工资高于监理的工资,这样无形之中就少支付了我近10000元左右的工资,请问我要是投诉甲方的话能胜诉吗?
更新时间:2019-08-18 02:39:25
问题描述:
我从2011年4月28日在甲方的监理公司做监理,监理
工资标准是1200元每月,2011年5月18日被甲方调到地基公司放桩位,放桩位的市场工资标准是3500元每月到4500元每月,甲方地基公司
其他放桩位的都是4100元每月,而甲方没有和我书面约定放桩位的工资标准也没有和我签
劳动合同,只是口头说放桩位的工资高于监理的工资,2011年9月8日甲方以监理公司缺人为由把我调到监理公司帮忙而地基公司又重新聘用了放桩位的取代了我,2011年10月3日我才知道此事,事后我要求甲方支付我在地基公司的工资,而甲方莫名奇妙地找了我在放桩位过程中出现的一个小毛病然后将我在地基公司的工资标准按照监理公司每月1200元的标准支付给我的,这样无形之中就少支付了我近10000元左右的工资,而那个小毛病带来的损失也不过1000元左右,所以我不能接受此事,请问我要是投诉甲方的话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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