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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与马**追偿权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郑*申请执行马**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郑*以本案双方私下已经解决为由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石嘴山**民法院作出的(2014)石大民初字第259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6)宁0202执恢6号
  • 法院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6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裁定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人郑*,男,1980年5月25日出生,回族,个体,住平罗县。

  • 被执行人马**,男,1965年9月1日出生,回族,个体,住平罗县。

审判人员

  • 审判员岳勇

  • 书记员李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