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黄**因与被上诉人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2015)牟*初字第18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黄**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黄**撤回上诉处理,各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二审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950元,由上诉人黄**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案件基本信息
案件相关人员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男,汉族,1973年9月21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赵红升,河南昊展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男,汉族,1973年8月14日出生。
审判人员
审判长赵玉章
审判员谢颂琳
审判员赵俊丽
书记员温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