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 裁判文书 > 正文

马**与王*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案件描述

原告马**与被告王*、天津津投**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南民初字第5709号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2324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代理审判员胡**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案件基本信息

  • 案号 (2015)南执字第2324号
  •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时间 2016
  • 案由
  • 案件类型 执行
  • 文书类型 通知

案件相关人员

  • 申请执行人马**,女,汉族,住天津市南开区。

  • 委托代理人冯玉山,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告王*,女,住天津市南开区。

  • 被告天津津投**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南开区。

  •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