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更新时间:2021-06-15 09:12: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必须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存续期限内。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相关内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

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拿地”的普遍方法。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分有什么注意事项

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4.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能够进入市场进行转让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别
你国有土地,顾名思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把土地以出让的方式“卖”给企业,或者以划拨方式划拨给组织或个人,都只是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且我国出让的土地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只有两人报名按照规则属于流拍,不能进行拍卖。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
你的问题面太宽,不是一句话能回答完整的,律师一般都没这个耐心,至多针对一两个问题回答。请包涵,最好面谈。
建设用地使用权
你好,那应该是可以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拍卖
有专门的收费规定,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
建设用地使用权
你好,是不能重复抵押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通过土地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才可以转让、抵押、出租:①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②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③具有地上建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地是不可以流转的!比较复杂,不是几句话能够说清楚的,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一般来说,需要购买人也是本集体组织内成员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