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因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担保范围发生变化的;抵押权顺位发生变更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发生变化的;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最高债权额发生变化的;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更登记需要的材料(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抵押权证书或者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四)抵押人、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因前条第(一)款1、2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不提交第4项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还应当提交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原件);
同一房地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因被担保债权数额增加、担保范围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将之前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是必须办理登记的,不够当抵押信息出现变动时,需要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抵押权变更登记是什么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