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物权,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权利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请求相对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2、性质、特征:物权等于对世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反映物质财富的静态所有关系;债权等于对人权,不具有排他性,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3、法律关系主体:物权,是特定权利主体和不特定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4、客体:物权是物;债权包含了物、行为、智力成果。
5、内容:物权等于对物的直接管理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债权等于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6、权能:物权等于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债权等于请求权和受领权。
7、产生方式 :物权,种类及内容均由法律创设;债权,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8、实现方式:物权,物权所有人自己行使权利;债权,实现权利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
9效力:物权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权;债权无追及效力和优先权。
1、物权与债权反映不同的财产关系,体现不同的经济利益物权反映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其体现的经济利益,债权反映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2、物权与债权的主体、客体不同
3、物权与债权的效力不同
4、物权与债权在有无期限性上存在区别
5、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1、物权种类必须由法律设定,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所谓物权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指的是,当事人不得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其通过合同设定的权利为物权。当事人设定的物权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法律没有规定,则不能解释为法律允许当事人设定,只能理解为法律禁止当事人设定此种物权。
2、物权的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约定的物权以及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只能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当事人在交易中所确定的物权的内容必须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来解释,而不能按照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来解释。
3、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能自行约定。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优先效力等全部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与法律规定冲突时,只能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4、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确定,当事人不能自己约定。我国法律规定,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后才能转移所有权。交付和登记是所有权转移的法定公示方法。不经交付和登记,物权的变动不对抗第三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债权合同与物权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相关知识。债权合同对应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物权合同对应的是物权的变动关系,两者之间调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