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更新时间:2021-08-11 22:40: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正因为我国现在的社会性质,我们国家对于人们的社会保障是非常全面的,国有土地建设用地我跟你说,对于我们生活也是非常重要,他所以有居住用地,医疗用地,生活用地等,那么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是什么呢?以及建设用地划拨是什么?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一、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子产权到期后可以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是怎样的

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它的产生方式包括:

1、划拨方式。土地划拨,是土地使用人只需按照一定程序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不必向土地所有人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我国《民法典》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2、出让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者通过这种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即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建设用地划拨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含义:

1、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3、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4、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少年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使用权到期后一般自动续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像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万,对于整体规划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建设用地划拨对将来的社会发展这是非常重要的作用。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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