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承租人仅享有租期内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但并非土地使用权人。
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仍由作为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履行,租期届满而土地使用权期未届满时,出租人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上承租人投资建造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自然归属于出租人。
而租赁土地使用权人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依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主体统一和“房地一致”的原则,其所有权归属于该租赁土地使用权人。
(一)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包括建设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三)建设用地预审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进行建设用地预审需要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进行建设用地预审需要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三)、(四)、(五)项材料。
(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租赁建设用地可以建厂吗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租赁建设用地可以建厂,土地承租期间新增建筑物的归属按照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主体统一的原则,确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属。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