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乡镇宅基地买卖双方协商什么

更新时间:2021-04-21 16:43: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为鼓励农民盘活闲置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住宅,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实现宅基地有效合理的利用,目前的政策允许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那么,农村乡镇宅基地买卖双方协商什么?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乡镇宅基地买卖双方协商什么

  一、农村乡镇宅基地买卖双方协商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为集体所有,集体组织的成员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谓宅基地的买卖是指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在进行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协商好买卖宅基地房屋的价格以及明确金额的付款方式,说清楚违约责任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

  二、宅基地流转合同范本

  宅基地流转合同

  转让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合同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面积为 平方米。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北至__ 。长__米,宽___米。

  二、转让金额及付款方式: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双方合同签字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万陆仟捌佰元整。(一次性付清)

  三、产权归属:

  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合同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乙方在房屋建成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协调和处理

  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从双方签字当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建筑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

  1、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月息1.5%)。

  2、乙方所建的房屋应按法律法规等相应计算得的价值给予补偿。

  3、如甲乙双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

  4、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取乙方的转让金金额不退回给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七、不动产权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三、什么是宅基地“一户一宅”

  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农村乡镇宅基地买卖双方协商什么?”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宅基地上的房屋在买卖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协商好买卖宅基地房屋的价格以及明确金额的付款方式,说清楚违约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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