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买家知道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是否有永久居住权。居住权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离婚了还有没有居住权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在于房产的归属。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找法网提醒您,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