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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法产假的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20.11.23    浏览量:

摘要

在深圳对于女职工来说,是可以享受很多福利待遇的,其中产假就是一项福利之一。因此,有关它的一切政策变动,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接下来,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下面大家可以看到深圳劳动法产假规定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深圳劳动法产假规定有哪些?

2016年1月1日起,广东“全面两孩”政策落地,深圳产妇的产假相比新政前将最多少35天,而男方的陪产假则增加了5天。

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情况一:生育一孩且为晚育

旧条例: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晚育假(广东省政策)15天晚育假(深圳市政策)=163天。

新条例: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以此计算,新条例比旧条例少了35天。

情况二:生育一孩但不是晚育

旧条例:98天基本产假35天独生子女假=133天。

新条例: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以此计算,新条例比旧条例少了5天。

情况三:单独两孩

旧条例:98天基本产假。

新条例: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

以此计算,新条例比旧条例多了30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第二个孩子即便超过23周岁也不参照晚育规定。

计算方法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相信大家已经清楚了具体的内容有哪些。与此同时,大家需要了解的是,由于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那么相应的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也会有些许的差别,至于具体的情况,以当地的政策为准,如果大家有疑问,最好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这样得到的信息更为准确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