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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怀孕一直请病假符合法律规定吗?

更新时间:2020.11.19    浏览量:

摘要

同事怀孕了一直请病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一点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 条规定,所谓病假,是指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的批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假期。

一、同事怀孕一直请病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同事怀孕了一直请病假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病假:所谓病假,是指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机构检查、出具证明并获本单位主管部门或领导的批准,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假期。

而员工能长期休病假么?答案很明显: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好了从以上的概念中,我们知道,员工不符合休病假的可能,那么处于事假的范畴中:

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那么对于计算事假,我们一般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事假一般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1.75×事假天数=应扣除的事假工资。

公司是可以与员工可以约定事假是否带薪或事假是否可以折现;这里注意:该缴纳的保险需要正常缴纳;

我国现行《劳动法》中没有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事假工资,所以在里面:对于是否有带薪事假、申请事假的具体程序、事假的最高天数以及公司对劳动者违反规定的处理方式、事假工资的计算等问题,公司都应在其规章

制度中,或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做到规章制度的合理合法。

二、还是需要两手准备:

留下来岗位-----空着

如果选择岗位留着,这个是以人为本的想法,虚位以待,那么这个对于其他岗位必然是压力大大的有:一个萝卜一个坑的,那么在保证部门薪资不变的情形下进行如下调整:

增加加班工资:因为平常的工作都是比较“饱和的”情况下,分出来的工作,需要1-2个人分担,那么对于出现的这几个月,出现加班补贴,这个加班补贴以该岗位薪资进行调整,就是说:以该岗位的标准工作时间进行核算,而不是以加班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核算,这个建立在:工作时间不超过规定时间、员工自愿进行;单独进行另外的一份补贴,不计入薪酬里面,加班不计入考勤里面;

沟通时间:对于请假期间,及请假时间,需要与该员工进行确认,并明确通知其工作事项由谁进行交接,属于私下进行的动作,实际还是以该员工本人的名义进行的,需要得到授权及同意;这个正常问题不大:核心就是:帮忙做工作,得到该岗位的薪资;

部门主管进行担当:虽然说,很多工作可以在员工内部进行调配,但是作为管理人员,除了管理能力方面突出,很多时候,岗位实际工作不会有很多,很多建立在沟通上面,所以在工作调配的同时,部门主管的标杆作用需要凸显;

不留岗位-----招人

招人前,先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有法定事由,并为劳动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这个依据更多是制度规定、制度培训记录、违规记录、送达通知等;

不欠钱或者不停止缴纳保险: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要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要关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各类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就是说,员工需要离职在家休养,可以通过沟通进行解决,如果沟通不行,那么会以违规进行处罚的,违规的证据有:请假超过多久,视为离职的规定等;

可能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工作之后那么就比较繁忙的,但是即使是在繁忙的话,怀孕期间也是有一定的休息时间,这个休息时间并不是以请病假的形式来存在的,因为请病假并不能够长期维持,我国劳动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对于怀孕的女员工有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