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区别吗

更新时间:2019-12-27 12: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在我们生活中都经常能够听到,二者之间也十分的相似,从字面来看也只相差了一个字,因此不少人都会有些疑惑,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区别吗?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区别吗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区别吗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七十年;

  2、工业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出让最高年限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五十年。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挂牌、拍卖以及招标等:

  1、挂牌

  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出让人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2、拍卖

  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后,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3、招标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区别吗的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区别,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主体不同、行为性质不同、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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