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屋都是发放不动产权证书的,对于不动产权证书来说,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一些资料,才能够办理,例如说我们购买房子的一些发票之类的。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如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的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领取测绘图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领取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最后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内容,不动产权证书的一个办理的流程是比较严格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