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个人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等。房屋抵押买卖流程为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办理转按揭等。
房屋抵押个人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证明;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财产权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等。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抵押买卖流程:
1.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由原业主一次性提前归还尚欠银行的全部贷款余额,之后银行释放抵押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登记,如此,原业主就取得了该房屋的完全产权,接下来,双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成交易。
2.办理转按揭。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双方共同向原业主的原贷款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手续。
3.买方替原业主提前还贷。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方将应当支付的首期房款专项用于帮助房东归还贷款余额。
房屋抵押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公积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