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办理材料有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声明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等。房屋抵押的手续是填好抵押登记表、办理抵押登记等。
房屋抵押办理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主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房屋抵押的手续是:抵押人先从网上下载一份抵押登记表,根据要求真实地填写内容;然后前往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和一些相关的材料,包括房产证之类的材料;携带这些材料到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一系列的抵押手续,就可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了。
找法网提醒您,房屋抵押协议书的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2.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3.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