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实践中围绕着试用期发生的纠纷非常多,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掌握有关试用期的相关规定,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劳动法对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1、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2、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决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不论劳动者工作时间长短,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只能与单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仅约定试用期而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辞职当然有工资,只要提前给单位申请过了,那么单位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工资。要是单位恶意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的。
就是说,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或者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劳动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劳动法对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的相关内容,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并不多,大家可以看看上文的介绍,试用期辞职当然是有工资的。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